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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來有網友陸陸續續留言問我關於馬來西亞單身證明的一些事情, 今天上了JPN網頁找了一些資料, 分享給有需要的朋友們.


 


- 申請人親自到布城的JPN櫃檯提出申請 (辦理時間: 不超過1小時) / 郵件申請 (辦理時間: 7個工作天)


- 單身證明有效期限: 證書發出那天開始150天 (以前是3個月 - 90天)


 


文件必備:-


- 身分證 (郵件申請: 身分證影印)


- 外國配偶的護照影印/身分證明


- 申請書


- 宣誓書 (經宣誓 - 在宣誓官員前辦理宣誓).  至於人在國外的大馬公民可以在馬來西亞國外代表處辦理宣誓


- 委託書 (如委託他人/律師辦理需委託書, 本人親自去辦理或父母親代替兒女辦理就不需要哦! 如果是通過律師辦理, 另外還需要律師事務所發出的申請書)


- 申請書 JPN.KC09 (C部分而已)


 


JPN, Putrajaya General Line : +603-8880 7000


 


馬來西亞JPN婚姻部


[❤分享*結婚公證*] 馬來西亞單身證明申請程序 (更改: 09030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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